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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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杜春和他的养父母来儿童希望探望工作人员

      

 

 

 

 

         10月26日上午,一对来自香港的领养父母带着他们领养的孩子一起来到北京儿童希望基金会的北京办公室,探望在这里的工作人员。

         刚刚2岁半的小杜春,现在的名字叫江信雅,是河南郑州福利院的孩子。在被领养前他曾经在儿童希望之家被寄养和治疗过一段时间。完全康复后的小杜春又回到了河南郑州福利院,之后又通过中国儿童福利与收养中心被现在的父母收养。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 但是和儿童希望的工作人员一谈起来小杜春当时在儿童希望之家被治疗的情形,这对父母就对儿童希望充满的感激之情。正是因为有了儿童希望之家才使得小杜春得以顺利康复,他们也才能够实现历经6年之久的收养孩子的梦想。

        小杜春的养父母江国庆和张绮云还跟儿童希望的工作人员一起分享了他们给小信雅制作的“小春春的第一次”的视频集锦。我们从中可以看出这对香港的夫妇在小杜春的身上倾住了深厚的父爱和母爱。 我们为小杜春能在这样一个有爱心的家庭里健康成长而感到无比的高兴。

 

背景资料:中国儿童福利与收养中心(原中国收养中心)介绍

 

        中国收养中心受中国政府委托,负责涉外收养具体事务,承担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养育和国内收养部分具体工作。

        中国收养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涉外收养工作具体任务

1、负责接收外国政府或外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的外国人来华收养儿童的申请及其它证明文件;

2、负责接收送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证明文件;

3、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外国收养人寻找和安排收养对象,并签发《来华收养通知书》和《同意送养通知书》;

4、跟踪了解并掌握中国被收养儿童在外国生活、成长的情况;

5、协助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处理中国被收养儿童的涉外权益保护案件;

6、保管涉外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档案材料,包括外国收养人、中国送养人和被送养人的各种原始证明材料,以及中国被收养儿童在国外生活、成长情况的资料;

7、负责涉外收养工作的对外联络、咨询、协调和服务;

8、办理其它与涉外收养工作有关的事务。

(二)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养育工作具体任务

1、研究提出社会福利机构科学养育儿童的建议和意见;

2、研究提出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养育工作标准和规范的建议、意见并协助实施;

3、承担对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养育工作从业人员的培训;

4、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的儿童养育模式、项目和经验。

(三)国内收养工作具体任务

1、开展国内收养工作调研,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2、研究提出国内收养工作标准和程序的建议、意见并协助实施;

3、开展国内收养工作的咨询和服务工作;

4、协调、承办国内跨省儿童收养业务。

   (四)承担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http://cccwa.mca.gov.cn/article/jgzn/znjs/

 

 

中国儿童收养中心更名为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标志着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新契机

        1996年,经过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中国儿童收养中心成立。中国儿童收养中心作为民政部的部属事业单位,负责对孤儿的涉外收养工作。2011年1月18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原中国收养中心的基础上,增加了人员编制,拓展延伸业务职能,将中国收养中心更名为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主要职责是:受中国政府委托,承担涉外收养工作;负责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和维护;承担民政部委托的儿童福利和国内收养相关工作;承办民政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点评:中国儿童收养中心的更名标着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一个重大契机。民政部窦玉沛副部长要求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更名后积极打造三个中心,即中国收养服务中心、儿童福利促进中心、儿童保障信息资源中心。由于更名而带来的业务拓展和转型是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重大事件。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的更名标志着中国的儿童福利不再仅仅关注机构内的孤儿,也开始关注包括散居孤儿以及其他困境中的儿童群体,是由对特定群体的保障到综合儿童福利工作的转变,是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过渡的重要事件。我们希望以此为契机,中国的儿童福利事业能够惠及更多的困境未成年人,有力的推进中国儿童福利立法的加强和机构的完善。

 

致收养父母和孩子们的一封信

来源: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时间:  2011-07-04 16:19

 

尊敬的收养父母、亲爱的孩子们:   

        首先请接受来自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原中国收养中心)的问候!纵然远隔千里,我们依旧心灵相系。孩子们的幸福成长一直承载着我们最深情的祝福和美好的愿望!孩子们每一个细小的进步、每一次纯真的欢笑都会给我们带来无比的欣慰。

        在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成立十五周年之际,我们将举办“收养月”活动,通过编辑图书、举办图片展、制作宣传片等形式,向社会展示被收养儿童在国外的幸福生活,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跨国收养。

        为此,我们郑重向所有收养家庭征集被收养儿童收养后的生活故事和成长经历的材料,包括文章(附配图片)、录音和视频等。希望你们能积极参与、踊跃投稿。材料力求真实感人,展现孩子们的特点和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既可以是多视角的,也可以专注于孩子成长的某一个方面;既可以描述孩子同家庭和社区相互融合以及自身成长的历程,也可以聚焦孩子在某个阶段或在某个特定环境中的精彩表现;既可以是收养家庭与被收养儿童的感人故事,也可以是孩子成长进步、获得荣誉的难忘瞬间。(具体要求见材料征集注意事项)

        此次征集的资料将有可能被用于以公益性质为目的的宣传、发表和出版。因此随附一份《声明》,如果投稿人在《声明》上签字,我们将视其同意稿件用于上述相关方面。

        资料最好在2011年7月10日前反馈,但是之后也欢迎收养家庭继续踊跃投稿。

        最后,向所有为孩子辛勤付出的收养家庭再次表示诚挚的谢意!同时,祝福所有被跨国收养的中国儿童幸福成长、事事顺利!